“您好,王法官,我是南乐县某某单位的。我们已经按照咱法院的通知要求,案款已经汇入咱法院账户,请您查收。”执行法官老王今日一早上班,就接到了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不由得有点小小的开心,“又结了一个案件”。
8月16日,执行法官老王收到这样一个案件,申请人黄某申请执行南乐县某某单位一案,当事人双方均属南乐县管辖。根据省高院关于异地执行的工作要求和市中院的管辖安排,该类案件归属清丰异地执行。接到案件后,老王马不停蹄赶赴南乐,依法送达了执行手续,并约谈了该单位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所以有了开头的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异地执行的工作部署,清丰法院多措并举,加大了异地案件执行力度。立案阶段,印发了异地执行宣传页,简化了手续,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提供了申请执行书的书写模板,不让申请人跑第二次。异地案件的执行突出一个快字,当日立案、当日承办、当日执行,排除干扰,强化威慑,用足用尽执行措施,力争案件短时间内执行完毕。加强异地执行案件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对异地“老赖”形成强压态势,促使他们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