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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企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6-08-25 09:12:35


    国企改革大潮涌,全面推进不停步。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全面提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新的加强。国企改革进行时,试点探索开新路。人民法院要切实保障国企改革,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法院保障国企依法推进改革有利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国资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还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仍存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出资人监管定位不准、审批备案事项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改革还不到位,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发展方式仍需进一步转变。国有企业布局总体偏“重”,大多处于传统重工业行业;企业扭亏增盈、化解过剩产能等任务繁重;一些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四是环境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目前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严重制约国企改革发展。

    为此,建议:一要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依法支持国企改革,切实保障国企的合法资产,强化服务国有企业改革意识,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依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帮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正确处理好保护投资者利益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企业破产清算与企业再生之间的关系,为范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三要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前研判、分类评估、适时介入国有企业改革事项,强化对企业兼并重组案件监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进行。四要依法改善环境条件,妥善处理企业破产重组案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严厉查处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在涉国企改革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办案法官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国资委、企业等单位的协调,力求每个环节的处理都平和有序依法进行。同时,帮助国企尝试整体上市、兼并重组、股权多元、吸收合并等多种改制模式,力争让一批企业在法院的支持下,卸下历史包袱,恢复了自身的造血机能,让企业又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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