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上午10时,濮阳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最大拍卖标的以9932万元成交。该拍品是濮阳某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94094.93平方米。
司法网络拍卖较传统拍卖有以下优势:一是网络司法拍卖引起受众广泛,可以降低流拍率,提高拍卖效率。二是网络拍卖可以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利用淘宝这一全民交易平台等途径,更好地发挥了竞争的作用,使交易价格在竞争中得到最大化,当事人特别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得到更好地保证。三是网络司法拍卖,零佣金。减轻了当事人和买受人的交易成本。四是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传统拍卖模式中,拍卖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在互联网大众化的当代,其具有的突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为公众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全国公众很容易在互联网上获得相关拍卖信息,有兴趣的公众在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和交纳保证金后,只需按时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即可,将不再受千里迢迢赶赴拍卖场地之苦。五是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网络拍卖过程在法院上传相关信息后,在淘宝平台上便处于完全公开状态,任何公众都可点击网页浏览,拍卖号由服务器随机分配,拍卖时的竞价完全由软件程序操作,排除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
自2014年3月起,濮阳市两级法院涉执行案件财产处置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进行拍卖。上传拍品572件,网拍次数达1048次,成交标的247件,成交价款2.5亿余元,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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