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解决执行难”,南乐县法院抽调法警队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南乐法院法警大队在具体执行案件过程中,为充分达到协助执行最佳效果,制定了和谐执行在前、强制执行在后的执行方案,先通过协助执行人员做法制宣传和调解说服工作,尽量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求调解结案,后针对个别案件的具体情况,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法警的职能作用,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在法警大队的支持配合下,一些久执不结的积案得以顺利执结,有效震慑了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如:王某诉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杨某未按期履行,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由于杨某情绪不稳,时有过激行为,院长指令法警参与强制执行。法警与执行员到达杨某家,对其不断进行疏导、教育,经过近3个小时的努力,终于说服杨某,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