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范县法院立案庭积极主动抓住诉前环节,掌握立案第一关,在立案环节掌握问题的主动性,紧紧抓住案件起诉前这一环节,在接待、立案、调解工作中,积极释法解疑,全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主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指导当事人立案前进行诉前调解,通过思想教育工作达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圆满调解,避免一些容易产生信访的案件发生信访的目的。
工作中,立案庭法官对到场立案的每个案件进行细致审查,如果认为双方矛盾不深、争议不大,可适用诉前调解的,则与被告联系并简明扼要介绍案情和原告诉请,征求被告是否同意诉前调解,如果同意,则要求被告速到法院,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和节省时间。或通过协调各部门能处理的随即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截止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立案庭诉讼前调解案件13件,无一再次进行立案,直接履行率100%。这不仅完成了案结事了的任务,也给当事人减轻各种负担,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满意度,促使案件圆满解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让民心感触法院工作的高效,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和谐的司法氛围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