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濮阳县法院法官对今年以来所判处的“两抢一盗”未成年缓刑犯进行了回访。该院对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从教育、挽救、矫正未成年罪犯的目的出发,将审判工作向后进行延伸。为配合“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使这项活动更加深入的开展,该院通过抓好庭后教育,与庭前教育、庭中教育有机结合,构筑一个帮教网络,以巩固审判的社会效果。
在回访考察中,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对自己的思想变化过程作了回顾,并认真填写了缓刑回访考察表,真实记录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该院还与少年罪犯所在地和居委会、村委会及其家长成立帮教组织,制定帮教计划,签订帮教协议,落实了挂钩监督和帮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