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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红包盗窃 伤了友情赔了自己

  发布时间:2016-11-29 10:10:08


    当前,微信成了人们广泛使用的社交软件,用来维系朋友、熟人之间的友好关系,但有些不法分子就是要拿熟人开刀,将犯罪之手伸向了身边的朋友。近日,台前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红包转账盗窃朋友财物的犯罪案件。被告人刘某甲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5年11月5日凌晨,被告人刘某甲在台前县孙口镇夜宴KTV停车场将受害人方某放在朋友车内的钱包盗走,包内有现金六、七千元、手机两部。后被告人刘某甲利用微信红包转走方某微信红包中的1299元,又通过微信转账转走方某的银行卡内5000元钱。经鉴定,两部被盗手机总价值65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从轻予以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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