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开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以来,濮阳县法院重拳出击,使“两抢一盗”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为濮阳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良好保障。但鉴于当前的国际和国内形势,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两抢一盗”犯罪仍有高发隐患。
2009年以来,该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在濮阳县委、县政府及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中尽职尽责,攻坚克难。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中严守三个“坚持”,即: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快审快结,确保办案效率;坚持罚当其罪,注重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奋斗目标。
2009年1—11月份,共审结“两抢一盗”的案件160件255人,其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185人,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0人。有力地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维护了濮阳县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