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台前县法院巧用微信红包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05 17:12:24


    11月30日上午,台前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转账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在申请人刘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闫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局法官发现闫某某使用手机微信发红包,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闫某某的手机依法予以扣押,经查被执行人闫某某微信账户内余额足以偿还欠款,及时通知申请人刘某某到法院。在办案法官的监督下,被执行人闫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将执行款5000元转入申请人刘某某的微信账户,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