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不断加大对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思路,改进调解方法,最大力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提高认识重调解。牢固树立“逢案必调、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把调解始终贯穿于民事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充分认识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不仅能够实现对当事人经济损失赔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还可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利于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民事案件调解率作为审判质效的一个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责任到人,每季度对每名法官的民事案件调解率进行排名并全院通报。
二是多措并举为调解。坚持双方当事人合法、自愿调解原则,从“法、理、情”多方面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讲明利害关系,缓和对立情绪,准确把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提高调解成功率。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不同的调解方案。
三是借助外力促调解。广泛动员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当事人的亲友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调解活动中,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合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大格局,依托人民调解员的维稳工作体系,实现全县任何一个村、街发生的案件都有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适时邀请当事人信赖的人、德高望重的长辈参与到调解中,借助各方力量帮助做好调解工作,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