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是全省法院的“公众开放日”,为不断探索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濮阳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将法院向公众正式开放。
活动期间,濮阳中院欢迎和邀请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走进法院、参观法院、旁听审判、宣传法律,组织有关座谈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改进法院工作。
濮阳中院对这次活动非常重视,成立了以赵红光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并于活动三日前在法院公告栏内张贴公告,公布活动的具体时间、内容和活动的方式,并要求各业务庭在三日前向“公众开放日”活动办公室报告活动当天确定公开审判的案件。活动当日在审判法庭门头上悬挂“公众开放日”活动横幅。组织相关人员对到访的群众进行组织、引导、讲解,保证了这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活动日上午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