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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档案室通过河南省一级档案认证

  发布时间:2009-12-30 08:48:55


    12月28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河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级评估组的评审,河南省档案局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近年来,濮阳中院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院重要议程,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濮阳中院严格按照《档案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了《归档制度》、《文书、诉讼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2005年,濮阳中院投资100多万元、建成档案专用楼,内设办公室、阅卷室及档案库房,做到三室分离,留有足够扩展空间,并按要求购置密集架、档案柜、防磁柜、空调等专用设备,配置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在做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档案业务队伍建设和对基层法院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各县区法院配备有专职档案员。经常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档案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档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优化信息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拓宽了诉讼档案的综合利用渠道,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审判流程管理需求。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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