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春节长假开班后的第一天,台前县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王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及郭某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当事人双方和谐双赢。这也是台前县法院法官高效、为民司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针对当前不断增多的保险合同纠纷,台前县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保险纠纷合同案件的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提升案件质效,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通过审判流程管理、“两通报一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口碑和满意度。二是强化调解工作,努力促进双方当事人共赢。将庭前告知法、庭前引导法、自动履行法、亲情调解法、微信服务平台调解法、选择调解法、联动调解法等调解七法贯穿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全过程,2016年,我院审结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率达60%以上。三是做好“诉调对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不断拓展诉调对接工作范围,积极与保险协会联系,将保险纠纷纳入保险公司的调解框架。同时,通过宣传、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保险行业不断规范经营,规避法律风险。2016年,我院审结的140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无一发还改判,无一涉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