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执行难”,更好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范县法院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该院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工作,使老赖无处可逃,无心可安,无福可享,打好了执行工作组合拳里面的一记重拳,发挥了较明显的效果。
4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赵某和王某来到范县法院,要求主动履行义务。任某与赵某、王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赵某、王某向任某支付工资款5461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某遂向范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照法律规定,该院决定将赵某、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承办法官在被执行人赵某和王某家门口多次张贴大头贴,并且在人员密集的县文化广场大屏幕通过滚动播出的方式播放赵某、王某的失信行为。
最近,赵某儿子参加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赵某害怕其失信行为影响孩子政审,迫于压力,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偿还了拖欠的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