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孟轲法庭组织全庭人员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研讨会。大家就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做法、经验、问题和要素式审判、制作文书等方面,进行了分享和讨论。
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对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因果关系、赔偿标准、保险赔偿范围等诸多方面存在争议。在法律界,存在保护弱势方的公平价值与尊重保险合同主体意思自治的自由价值二者取舍问题。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司法机关对于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认识也不尽一致,从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有较多法律适用不同的情况。此次研讨会就是针对该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争议问题,就本法庭处理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进行了专业的全方位讨论,旨在形成统一基调,避免同庭室内部不同承办人之间出现同案不同判情形。
研讨会由孟轲法庭庭长李红权组织并主持,每个审判员及其书记员为一组,以小组形式逐一汇报发言。各书记员对自己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逐一总结发言,其他干警补充,新入干警也认真听取并积极参加讨论,这也为其迅速融入孟轲法庭,快速适应该庭工作模式打下基础。最后,李红权庭长作出总结,草拟书面文字材料,为以后审判工作提供参考,大家表示收获颇丰。
孟轲法庭对于争议案件的探讨和法律的研习已经成为该庭常态,这样有助于完善相关案件诉讼业务水平,也能够为年轻的成员参与协助案件处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技巧,让专业、高效和公平贯彻在大家的工作和服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