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抚养权判决无法执行引起的信访隐患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做出的努力非常认可,对案件处理结果也很满意,不但打消了上访的念头,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离婚案件,三次起诉终判决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14年4月28日,原告刘某(女方)第一次起诉被告王某要求离婚,因二人感情尚未实质性破裂,并且育有一对刚满四岁的双胞胎儿子,法院判决不准二人离婚。其后,原告刘某又分别于2015年9月和2016年6月提起两次离婚诉讼。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刘某带着两个孩子长期生活在山东,被告王某在天津打工,二人两地分居已久,联合当地村委会及近亲属多次做工作,没有成效,证实两人感情确已破裂,最终于2016年8月作出离婚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各抚养一个儿子,互不承担抚养费。
抚养纠纷,一躲再躲不执行
判决生效后,原告刘某不愿与两个儿子分离,更不愿两兄弟分隔两省,不交付孩子抚养权,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告王某及其亲属多次前往山东,原告都避而不见。被告王某找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判决,并表示如不能执行判决,将到上级部门上访。
清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了解到情况后,找到办案法官详细问询案情。考虑到抚养权强制执行的难度,以及原审法官与双方都比较熟悉,前期审判过程及判决也得到了双方的认可,韩院长建议由原审法官继续做工作,协调开展异地执行,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注意态度,绝不激化矛盾;二是注意方法,考虑法理人情;三是注意策略,联合当地警力。
司法为民,奔赴山东解夙怨
接到指示后,马村法庭两位承办法官和被告的姐姐,周五下班后连夜驱车前往山东邹城。在周六黎明时分赶到原告家中,原告不在家,其父母表示绝不会把孩子交给其父亲,要求法官离开。承办法官不放弃,找到该村村支书再次前往原告家中。原告母亲放下心中芥蒂,哭诉几年来养育双生子的不易,提出要求被告王某拿出20万元作为补偿,并且要见到被告本人,才有可能交出抚养权。审判法官见事有转机,积极联系原被告二人现场解决问题。在被告王某来到之前,承办法官一直坚持不懈地给原告王某及其父母做工作,原告及其父母被法官的态度感动,同意降低补偿数额。周日下午,被告王某到达邹城后,双方和办案法官一起在当地派出所见证下,签订了补偿协议,完成了抚养权交接。被告王某和其姐姐顺利领回大儿子。看到他们激动地抱在一起,办案法官也松了一口气,连日来的辛苦总算有所回报。
三面锦旗,息诉罢访表谢意
从山东回来后,被告撤销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并于5月23日一早,委托其姐姐王令娟给法院送来三面锦旗,分别送给院长韩军、案件主管院长赵彦景和马村法庭干警。
院长韩军要求主管院长、政治处和马村法庭与被告委托人座谈,了解其诉求,圆满彻底解决此案,不留一点儿隐患。在座谈中,王令娟对法院负责、细致、到位的工作提出高度赞扬,对韩院长和赵院长的重视表示感谢,对马村法庭干警的辛勤努力表示认可。
主管院长赵彦景表示马村法庭不怕吃苦、连续作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连续两天三夜,抓住时机、一鼓作气,将孩子抚养权问题妥善解决,圆满化解了双方夙愿,矛盾没有升级。希望该庭继续发扬艰苦奋斗、依法办事的作风,结合我院开展的“五抓五促五项工程”和“三讲三提”活动,由此及彼,把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办好案件,做好工作。
政治处主任刘相海同志表示,这一事件的圆满解决体现了我院干警在工作中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讲究方式方法,为民解忧的态度。同时,在工作中注意讲大局、讲政治,在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为全院执行工作考虑,继续做工作,避免了执行隐患,化解了信访隐患。
这一事件的圆满化解,是清丰法院干警在新一届党组带领下,按照“一线五点”工作思路,践行“五抓五促五项工程”和“三讲三提”活动要求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