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法院执行局干警经多方努力,抓住时机,执结一起规避10年之久的经济赔偿案,终于实现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1995年7月,受害人吴某无故被被执行人赵某、林某、杜某砍伤,造成身体残疾,法院判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5000元。1997年,受害人吴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打听到被执行人在外做生意,有财产和收入,但经查财产均不在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致使该案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日复一日,该案也成为执行干警一块心病。
2017年5月20日,办理该案的执行干警再一次到银行等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时,发现被执行人杜某在邻市有2万余元的存款信息,随即赶往当地,对其财产进行冻结扣划。经过一天的奔波忙碌,终于将案款执行到法院帐户。
至此,本起长达十年之久的经济赔偿案终于告结,申请人激动的给法院写来了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