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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刚柔并举来办案,执行工作道路宽

  发布时间:2017-06-22 15:39:46


    6月19日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唐某逐个向12名被拖欠的职工回电话,确认是否受到被执行人清丰县某建筑工地支付的共计13.5万元执行款,听闻此言,内心均激动不已,都对清丰县人民法院坚持不懈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程某等12名职工是清丰县某建筑工地的员工,该公司因2016年中旬效益欠佳,开始拖欠员工工资,程某等人提出辞职,但拖欠的工资一直没有着落。与公司沟通失败后,向清丰县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公司应该在仲裁生效十日内向程某等12名员工支付工资共计13.5万元,公司逾期未主动履行后,程某等人向清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阶段,唐法官传唤该公司负责人,其公司表示目前利润出现亏损,正在接触收购方,目前尚无力支付12名员工的工资,程某表示公司还在施工中,收入应优先支付离职员工。

    执行法官立即查控该公司财产,向周边了解该公司现状,了解情况后将双方组织到一起进行了洽谈,促成了双方和解,公司承诺分5个月向12名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该公司按期支付2个月后,又因没有履行能力为由停止支付。程某等人纷纷向执行法官表示该公司言而无信,并提出应该将该公司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执行法官一边安抚职工情绪,一边加大查控力度,继续查询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明细,向该公司施加压力,该公司也多次承诺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但都没有兑现。情绪愈发激动的员工也向法官表达了他们的苦衷,见此情形,执行法官使出了杀手锏——向该公司下达了最后通牒,“如未按期支付,将把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名单”。迫于高压,该公司在一周后一次性将剩余工资全部支付给了程某等12名职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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