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叫赵玉洁的妇女手提一条烟来到清丰法院执行庭,感谢执行干警为其执行到980元案款,实现了其合法债权,执行干警婉言谢绝。
原来,赵玉洁系申请执行张志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申请人,该案于20013年进入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张志学常年在外,下落不明,在各银行也无开户记录。执行干警遂与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村委会保持联系,每年均定期不定期地向村委会询问张志学的消息。期间,执行干警又多次进村询问村民寻找被执行人均未果,后依法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事隔4年,张志学终于返回了清丰。执行干警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恢复对该案的执行,及时将张志学传唤到庭。张志学被4年来执行干警对当事人的负责精神所打动,当场履行了980元案款,双方互谅互让、冰释前嫌。
980元对大多数人来讲微不足道,也许对赵玉洁也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尽力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工作作风。赵玉洁的那条烟,满满的装着她对执行干警尽职尽责为百姓办实事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