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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华龙区法院:执行高压成常态 侥幸心理不存在

  发布时间:2017-07-07 10:02:04


    日前,华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被执行人李某从事家禽养殖,申请执行人岳某向被执行人李某供应饲料,李某收到饲料后向岳某出具欠条,截至2015年1月1日,被执行人李某共欠申请执行人岳某49700元。申请执行人岳某多次向被执行人李某催要无果后,岳某将李某起诉至华龙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支付岳某饲料款49700元。李某收到判决书后未履行其法律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华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认为法院不会对其怎么样,依然不理不睬,仍未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6月18日,执行法官将刚走出家门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 但此时被执行人李某仍抱有侥幸心理,还是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对其予以拘留15天的决定。拘留期过后,李某仍然不履行法律义务,在法院对其进行第二次拘留时,李某承受不住压力,让其家人凑齐了钱,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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