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清丰法院:快速执结涉军维权案 献礼建军90周年

  发布时间:2017-07-13 13:09:21


    为维护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军人合法权益,向即将到来的建军90周年献礼,清丰法院加大涉军维权案件审执力度,仅用二十天就成功执结一起涉军维权案件。

    服役期间遭逢变故,法院判决维护权益

    2014年3月,刘某在保定武警某师服役期间,其妻子遭遇车祸不幸身故,肇事人王某负全责。案件诉至清丰法院后,我院高度重视,在多方努力下,刘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赔偿刘某55万元,刘某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判决后,王某家属与刘某协商一次性给付30万,剩余赔偿款先打欠条,自2014年12月起每月赔偿6000元。王某玲向刘某出具欠条,张某、秦某等四人自愿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考虑到对方家中实际情况,刘某接受了王某家属提议。但是,陆续履行28000元之后,王某玲便拒绝赔偿,推脱不给,此时距离车祸发生已近两年。

    转业地方又遇问题,强力执行保障到底

    2017年6月,刘某以被执行人王某玲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向清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刘某刚刚响应军队精简人员号召,转业到地方。党组书记、院长韩军了解该案后指示,刘某在部队服役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仍不忘军人职责,保家卫国。现在案件判决了,如果不能有效执行,我们对不起的就不光是他,还对不起我们的国家和人民。

    执行干警高度重视此案,收案当天就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奔赴银行查控几名被执行人的账户。开始时,5名被执行人都不配合。执行人员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从有公职的两名被执行人入手,向其陈述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责任、涉军维权相关政策和我院力克此案的决心,同时依法冻结相关账户并扣押两辆轿车。在做了大量工作之后,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申请和解。

    十万现金执行到位,座谈会上表达谢意

    7月12日,刘某来到县法院签订和解协议,让他惊喜的是当天他就拿到了第一期赔偿金十万元,主管执行的副院长赵彦景将十万元现金交到他手中,人武部副部长胡惊涛现场见证。发放完执行款后,案件主审法官、执行承办人、主管案件和主管执行的两位副院长、武装部副部长胡惊涛与申请人刘某座谈,听取刘某对涉军维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主管该案的副院长谭会民和执行承办人李沅霖分别就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法院做出的努力进行简要阐述,申请人刘某对院领导的关注和执行干警的尽心尽力表示感谢。

    主管执行的副院长赵彦景受韩院长委托介绍了我院在涉军维权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全院上下认识一致,军人在部队保家卫国,维护军人军属利益就是维护国家利益;二是对涉军案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审快结快执,依法按程序公平公正处理;三是用足用好用活执行手段,坚决把军人合法利益落到实处;四是与县人武部密切合作,总结好、宣传好具体工作经验,把涉军维权工作做好、做扎实。

    胡部长表示,县法院高度重视涉军案件,每年都组织“送法进军营”活动,对人武部的活动也高度配合。一系列涉军案件的妥善处理,体现了法院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下一步工作中,人武部将与法院共同努力,争取把涉军维权工作做到全市前列。

    清丰法院历来重视涉军维权工作,用心用情用法,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军90周年。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