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不断追踪被执行人的住所,顺利带领一名农民工讨薪成功,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郝某本是某物业公司的员工,因某物业公司拖欠其达一年的工资,因此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某物业公司偿还郝某工资16000元,同时解除劳动关系。裁决生效后,郝某曾到某物业公司交涉,但某物业公司以各种借口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执行后,依照法律程序多次传票传唤被执行人到庭,但被执行人不停变换办公地点,以致法院传票无法送达。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利用多方途径,通过查询工商部门和税收部门等措施,再加上申请执行人的配合,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新办公地点。于是,执行法官果断出击,与申请执行人一同到被执行人办公地点,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债务。在法律与法官面前,被执行人无可抵赖,当场把拖欠的工资支付给了郝某。案件圆满结束。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