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清丰县人民法院利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5月被执行人李某因买车资金不足向申请人王某借款20000元,同年9月向申请人还款2000元。余款一直未还,经申请人王某多次催要,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找借口推脱。
2017年1月王某将李某起诉至清丰县人民法院,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1月内还款。
直到2017年7月李某仍未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7月9日,执行法官通过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中发现李某在邻市某银行开设的账户上共有存款20000余元,立即在网络上提起司法冻结,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次日,执行局三名执行人员长途驱车赶往邻市,第二天前往银行对存款进行了扣划。使得本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