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大屯乡村委干部的协助下,通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母亲为儿子履行了欠款,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15年6月,被执行人李某由于资金困难向韩某借钱3万元,没多久便外出打工。虽然韩某多次上门去李某家里催讨,但均无果。无奈之下,韩某便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李某仍未归还借款。韩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的母亲迫于压力,向申请人韩某允诺可以先替其儿子归还1万元,但是前提是必须把借条原件拿出来,而且要在上面备注已还款1万元,否则,儿子的欠款她一概不管。这可给执行法官出了个难题,因为借条原件已归档而且作为证据材料不能够随意修改。尽管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陈某母亲谈话以试图让其改变想法,可均未能成功。眼看有了转机的执行案件又进入了死胡同,执行法官仍未放弃,并找到了李某所在的大屯乡村委干部,希望通过他们的帮忙,来协助执行该案件。在执行法官的邀请下,大屯乡村委干部陪同执行法官一起来到李某母亲家中,经过村委干部、执行法官近一上午的努力,陈某母亲最终改变了想法,同意替儿子偿还3万元借款。使得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