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服务承诺

华龙区法院:四举措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3 12:53:06


    刑事审判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在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面对刑事审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推动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审查、严格受理案件,为审判打好基础。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受理是刑事审判流程中的基础环节,华龙区法院严把案件受理关,对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对需要补充材料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充;对需要将被告人逮捕的,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告人体内有异物、不能收押的案件,由吞食异物时的责任单位负责将其体内异物排除后,再予立案受理。为做好上述工作,固定“一审一书”,即审判员负责受理审查案件,书记员负责办理立案、变更强制措施等文书手续,积极为案件审理和罪犯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二、繁简分流、轻刑快审,着力提高审判效率。

    结合日常收案类型和审判实践情况,华龙区法院积极出台案件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轻微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集中排期开庭,当庭宣判,实行简案快结;对被告人不认罪,案情复杂的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积极启用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理、优化分配审判资源,做到繁案精审,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今年上半年,华龙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刑事案件占刑事结案总数的40%;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9%。  

    三、及时交付罪犯执行刑罚,捍卫生效裁判权威。

    将已决罪犯收监执行,是人民法院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华龙区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因患有疾病,看守所拒绝收押的罪犯,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待鉴定结果出具后移送中院技术处进行专家论证,对经论证不符合监外执行的罪犯,立即收监执行;对恶意吞食异物,企图逃避刑罚的罪犯“零容忍”,必要时会同公安、检察机关以及卫生部门对其强制手术,绝不手软。在全省集中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后未执行案件活动”中,取得良好成效,受到上级领导好评。

    四、坚持严厉打击与认罪认罚从宽相结合,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华龙区法院始终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办案的重要标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严打”方针,明确打击重点,对盗窃、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抢劫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集资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同时对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认罪认罚并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的罪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对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经审前司法调查评估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考虑适用非监禁刑。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