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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 快速办案

  发布时间:2017-08-03 13:16:11


    2017年7月11日一大早,清丰法院法官们驱车来到马村乡,将一笔7.3万余元的执行款交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手里,申请人黄某激动得热泪盈眶,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说,感谢法院为我挽回了损失,让我生活有了着落。

   黄某系清丰马村乡人。2016年12月13日,他与忠县某建筑公司签订碎石买卖协议,约定由黄供给该公司碎石用于“三白”公路工程建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款7.3元一直未予支付。因缺乏流动资金,黄某开办的碎石厂被迫停工,十几个干活的民工找到黄某,整天坐在家中不走索要工钱,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迫于无奈,黄某将该公司起诉到法庭,要求支付欠款,并申请了对其在清丰马村乡人民政府的工程款进行诉讼保全。后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于2017年5月28日前支付黄某欠款7.3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未支付标的款,黄遂申请法庭强制执行。虽其在诉讼中申请了财产保全,但由于镇政府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工程款项,法庭又多次向该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均遭到拒付。为快速执结此案,让申请人及时恢复生产,执行法官放弃双休日休息,多方寻找执行线索,调查公司的财产,后发现该公司拥有帕萨特轿车一辆,执行法官喜出望外,遂立即赶往公司,对轿车进行查封,限令即时履行,同时,执行法官还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促使其认识到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不利后果。慑于法律的权威,近日,该公司终于兑现了全部执行款项。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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