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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受限制 支付宝转款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7-08-03 13:34:21


    “执行法官,请你把我的银行账号解冻,并将我从老赖名单中去除,欠的钱我马上打给你们法院账户。”近日,被执行人赵某有一笔生意要坐飞机到外地,因被纳入失信无法买到飞机票,情急之下,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将执行款35000元通过朋友的支付宝转给申请人李某。

  2016年9月23日,被执行人赵某因生意周转向李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期限后李某多次向赵某讨要,赵某仅支付给李某5000元。因此李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赵某偿还李某借款35000元。判决书约定期限内,赵某仍未给付分文。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李某无动于衷。期间,法院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了所有存款账户。

    赵某在外地谈生意期间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了出行。随即联系执行法官并将欠款通过朋友的支付宝转给了申请人李某。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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