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清丰县人民法庭认真细致地做执行调解工作,使中止执行六年的张某兄弟伤害赔偿案得以顺利执行,兄弟二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2011年6月,马村乡张家两兄弟因家务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哥哥将弟弟打伤,共花去治疗费用6500元,诉诸法庭后,调解无果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前后多次执行,因张大某家庭困难确无履行能力而中止执行。近几年张大某外出打工,家庭条件有所改善,2017年5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清丰人民法庭找到张大某与其弟弟,同时也请来了父母长辈,经过认真深入沟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张大某被执行人员的言行感动,表示兄弟间一时气愤相互厮打,实属不该,当即承诺给付执行款。案款结清后,兄弟二人又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