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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业务培训第13期:民事审判应树立的理念

  发布时间:2017-08-22 15:06:47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8月18日下午,濮阳县法院在二楼会议室举办了“民事审判的理念”业务培训会,由审监庭庭长聂泠雪主讲,全院干警参加培训。

    聂庭长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从树立理念的重要性入手,结合案例和自身心得经验,重点阐述了民事审判应当树立的三个理念:一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正确面对涉法涉诉信访,耐心细致做法律解释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程序。二是掌握五个原理,即5个90%是59%原理、手表原理、破窗效应、森林效应和木桶原理,对工作精益求精,坚定法律信仰,树立浩然正气,发挥团队作用,补齐自身短板,全方位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促进案件质效的提升。三是树立民事审判调解工作无处不在的理念。将调解工作渗透到每一个环节,最大程度地保证民事审判案件的质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培训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会理论性和生动性相结合,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开拓了民事审判的工作思路,在今后工作中会用科学的理念指导自身的审判工作,争取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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