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办案法官深入细致地做调解工作,解决了李某儿子不赡养李某的问题,挽回了父子间亲情,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原告李某共生育了二子,二子均已成人立户,原告今年已80岁高龄,被告对原告的生活起居不尽赡养义务,次子李某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后效果不佳,老人诉至法院,办案法官考虑到老人已至耄耋之年,行动不便,马上到老人村里去了解情况,和村委会沟通,和被告讲道理,释法说情让其明白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老人年龄大需要儿女的关爱和呵护,主动关爱老人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免造成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经办案法官细致耐心解释,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对老人的照顾不周,表示两人之间确实缺乏沟通。
通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少审庭多位法官耐心劝告,以身边发生的孝亲感人故事渲染被告人,用爱心理解身边亲人,被告主动去老人家里说明情况,以后会经常去父亲那里看望,原告对此也很满意,挽回了父子之间的亲情,又让老人感受到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