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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严把“三关”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07 15:23:37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严把“三关”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即:严把罪犯病情审核关、病情诊断关及专家论证关,有效防止了少数被告人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逃避刑罚执行。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结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8件,其中:符合保外就医获准监外执行12件,不符合保外就医6件,已全部收监送交执行,既彰显了刑罚执行过程中人道主义的关怀,又切实保障了刑罚的有效实施,实现了当事人零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是严把罪犯病情审核关。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提交的病历,由承办法官到罪犯就医医院实地调取病历原件予以审核,并严格审查疾病诊断证明,对罪犯病情客观真实性负责担责,以防其弄虚作假。

    二是严把罪犯病情诊断关。对罪犯病情诊断的刑事诉讼医学委托,严格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罪犯由承办法官陪同,司法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并执法留痕,以防检查诊断环节出现冒名顶替,蒙混过关。

    三是严把罪犯病情专家论证关。对罪犯病情进行专家论证时,会诊专家现场除了要求对罪犯身份进行比对验证外,还必须由法官现场签字确认。医学专家论证时对罪犯进行现场查体,审核其病情,研判复查材料真实性及病情复查结果是否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并出具审核意见。以上全程录制影像留存备查。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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