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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欠债不还不应当 法院拘留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7-09-22 18:30:48


    近日,清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朱某于2015年8月向崔某借款六万元用于做生意,约定借款时间为一年。借款到期后,朱某仅偿还借款9000元。剩余款项经崔某多次催要,朱某仍未能按约偿还。2016年11月朱某向清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清丰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朱某承诺于2016年12月前将借款全部还清。但朱某却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

  崔某便向清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查到朱某现在清丰县某公司工作,执行法官便来到朱某工作的公司,将被执行人朱某带到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朱某进行说理教育,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后果,但被执行人朱某一直称自己生意赔钱了,没有履行能力。现在的工作也不是正式的,工资低。执行法官见到此种情况,决定对其进行拘留。被执行人朱某见状 ,要求与家人进行联系,拼凑执行款,一直到晚上8点多,朱某家人才把执行款得以凑齐,并送到法院,使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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