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龙区法院执结一起农民工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院的批评和教育,被执行人程某某偿还了申请执行人杜某某、杨某某、乔某某、凌某某等四人工资共计16000元,并对自己拖欠工资的行为向四位农民工当场表示歉意。
据了解,申请人杜某某、杨某某、乔某某、凌某某申请执行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案件于2017年5月份立案强制执行后,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后经法院多次的劝告和催促,未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决定对其予以惩戒,印制了十余份“老赖”大头贴,并将其张贴到被执行人居住的村里。迫于曝光台带来的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拿着筹集齐的现金,到法院偿还了债务,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今后一个时期,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将以 “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执行活动为载体,重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劳务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