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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和解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7-09-28 09:19:15


    王某和郑某合伙经营一超市,2015王某退出超市经营,与郑某协商退出,郑不同意,王某遂将王某告上法院,法院经过协调,判决郑某支付王某5万元,王某退出超市经营。

    法院判决生效以后,郑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财产提起查询,并对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风险告知书等,本者和平解决争端,执行法官多次将双方聚在一起协商,在多次协商后,郑某同意一次性给付王某15000元,其余部分每月偿还25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案件具有复杂性,面对各种诉求,就要要求执行法官耐心疏导,公平公正,不怕复杂,案件才会得以快速解决。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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