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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耐心疏导 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7-09-28 11:35:54


    近日,清丰法院圆满执结了一起长达五年的案件,被执行人郝某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终被感动,委托其胞兄郝某、姐夫郑某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于2017年8月26日履行了房屋腾交义务,双方当事人均感满意。

    被执行人郝某原系本县某乳品厂职工,2012年该厂进行集资建房,郝某通过集资分得了新建住房一套,由于郝某认为厂里的分房行为不公,遂于2015年6月私自将分给郭某的一套住房抢占,后郭某起诉,清丰法院和市中院均作出了要求郝某腾房的判决。2015年9月,郭某向清丰法院申请执行,郝某情绪激动、行为偏执,多次扬言要以死相抗,并在该院组织强制执行时释放煤气,表示与房屋共存亡,试图以危险方式抗拒法院执行。后虽经清丰法院多方努力,然该案几经反复,终未能顺利执结。

    2016年初,清丰法院实行执行工作分段、分时、阳光执行,该案转由执一庭继续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在领导的正确组织、指挥下,于2016年8月21日下午5时30分许对郝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次日执行法官即前往市拘留所再次与郝某谈话,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9月1日,法官又到市拘留所对郝某进行耐心的心理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终使郝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当场表示愿意执行法院判决,并委托其胞兄郝某、姐夫郑某代为腾交房屋。3日早,郑某带人开始腾交房屋。但由于该案的执行,又涉及案外人邓某、顾某(原分配给郝某的住房曾被邓某、顾某占用,现该房内仍有顾某物品),如就此简单腾房,势必引起新的纠纷。执行法官又分别于4日、5日先后约见顾某、邓某了解具体情况。在执行法官做了大量的说服解释工作后,9月8日早,顾某腾房,郑某随后将郭某住房钥匙交于法庭。经郭某现场查看,确认自己的房子已腾空,同意接收房屋,并领取了房门钥匙。至此,长达两年的积案,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下得到完美的解决。本案的执结,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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