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李某、胡某某以拖欠十余万元工程款为由将清丰县某建筑公司起诉到清丰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及时返还工程款。
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后,该建筑公司被判如数返还李某、胡某某工程款。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持有法院判决书的李某、胡某某多次到建筑公司催款均未成功。李某、胡某某只好再次寻求法院的帮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在建设银行濮阳支行查出了某建筑公司的二十多万存款,当即将银行存款扣划至法院的账户上,并通知李某、胡某某和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到法院协商解决,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某建筑公司如数返还李某、胡某某工程款十余万元。
这起拖欠近一年的财产纠纷案件,在清丰法院的努力下,当天就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