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领导干部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向全院干警及家属发出慰问信,并就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五条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自觉吸取教训,主动查找问题,严格落实市纪委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八不准”的良好风气,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审判纪律,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泄漏审判秘密,不收受贿赂,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娱乐等活动,自觉维护法院、法官的公正形象。
三是约束业外活动,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做到“知所守、知所辨、知所拒”,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不参加赌博,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迷信活动,不做有伤社会风化、有违社会管理秩序的事情。
四是继续开展“万名法官访问万名当事人” 活动,认真做到节日期间“为民办一件实事”,争做人民群众信赖和称赞的好法官。
五是节前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加强对驾驶员文明开车、安全行车教育,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开霸王车、特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