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濮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濮阳中院副院长姬生强介绍了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安排。该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忠生、刑一庭副庭长冯利强、执行局副局长王相锋分别公布了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民事维权、刑事维权、执行维权安排。濮阳中院宣教处处长郭秋成主持发布会。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大河报、河南法制报、人民网、濮阳日报、濮阳电视台、濮阳早报等25家各类媒体记者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姬生强副院长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涉农权益保障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法院部署,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2010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为农民依法维权不动摇,始终坚持为农民工依法讨薪不动摇,全面、及时地完成了省法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姬生强副院长强调,要继续做好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坚决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当好坚强后盾。一是院长带头办案,力促涉农案件快审快结。两级法院要对活动统筹安排,合理调配,用足用活一切司法资源。各基层法院院长要靠前指挥,带头办案,亲自开庭,亲自调解,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办理,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促进“三类涉农案件”结案目标和全年结案任务圆满完成。对已受理的案件,快速开庭,从快合议,及时办结。二是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加强繁简分流,做好诉讼服务引导。两级法院均要设立涉农案件立案绿色窗口,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工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立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结合具体案件特点,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快速化解纠纷。充分运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切实加大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依法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精简文书制作,以最短的时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三是严惩侵害农民权益犯罪,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拐卖妇女儿童、性侵、虐待等各类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严厉制裁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涉农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强力彰显司法权威。四是不断优化返乡创业司法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强化农民工创业司法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返乡创业法治环境。积极走访当地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其所办企业,举办法治讲堂和法律知识讲座,就相关法律问题开展咨询服务,预判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建议。优先处理侵害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权益纠纷案件,多元化解借贷、金融贷款、抵押担保、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招工用工等涉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纠纷,增强案件处理效果。五是打响执行风暴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优先实现。结合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果断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按时兑现。对“老赖”现场曝光、现场拘留,敦促尽快履行义务。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老赖”,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发出为农民维权最强音。两级法院要继续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维权讲堂、信息专刊等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播放专题片、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以案说法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活动宣传报道,营造为农民工讨薪、为农民维权的强大声势。
随后,民一庭副庭长陈忠生代表民事涉农维权组进行表态发言。提出详细工作目标任务,2017年11月15日以前受理的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三留守”人员维权结案率达到90%;2017年11月15日以后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三留守”人员维权结案率达到85%以上,未办结的春节前要妥善处理;已排查出的涉农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要妥善解决。明确民事涉农维权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排查涉农案件,建立案件台账。二是畅通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运用庭前调解机制,审调结合;加强繁简分流,强化诉讼引导,快速化解纠纷,确保案件及时结案。三是强化法治宣传,通过送法进厂矿、进工地、进村镇社区,发放宣传书籍,发布典型案例,通过庭审观摩、邀请公众旁听、巡回开庭、网络庭审直播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农民工兄弟姐妹依法创业维权。四是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
刑一庭副庭长冯利强就刑事涉农维权组活动方案进行了通报。一是第一时间成立涉农民工权益刑事案件活动办事机构。二是全面排查所有未办结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三留守”人员等坑农害农刑事案件,迅速建立案件详细台账。三是明确任务目标,开通绿色通道。四是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或业务骨干承担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并明确审理期限,全程进行审限跟踪,确保快审快结。五是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坚决予以从严从重打击,严格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形成打击涉农民工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六是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执行局副局长王相锋介绍了“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执行工作安排。一是认真排查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结的“三类涉农案件”。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排查工作现已结束。二是加大执行、惩戒和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三类涉农案件”执行过程中,对有能力履行而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曝光“老赖”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等强制措施,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运用刑罚手段,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同时,对执行款项要及时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见证执行活动,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审理执行此类案件2218件,为3336名农民兄弟追回劳动报酬两亿六千六百一十五万元;受理涉农民工返乡创业案件10件,依法服务和保障17名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活动的开展,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形成了关爱农民工群体、关注农民工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也促使广大农民工兄弟提高了依法维权、依法用权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