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执行威慑 让“老赖”不再心存侥幸

  发布时间:2017-11-27 18:56:26


    当前,法院面临的执行环境越来越复杂,各种“老赖”通过抽逃资金、转移财产、出境逃避等规避执行的方式逃避债务,加大了执行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濮阳县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措施,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

    濮阳一家制作化工火炬公司按照当地一家化工厂的要求,定做火炬,但是该公司按照约定将全部火炬制作完成后,对方却迟迟不支付价款。在法院判决火炬公司胜诉后,化工厂仍不付钱。火炬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化工厂停产,执行法官通过向银行、房产、土地、车管等部门查询,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后来,法官了解到化工厂法定代表人陈某频繁出境。另外,通过媒体曝光“老赖”,也是濮阳县人民法院经常采取的“战术”,利用债务人也珍惜声誉的心理特点,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集中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公众媒体上进行公布,给“老赖”们形成心理压力,营造了“过街老赖,人人喊打”的声势。针对案件的情况,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作出限制陈某出境的决定,并且将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近期,陈某准备出国考察探亲的时候,在出境时被拦截,才意识到自己被限制出境了。由于害怕影响到企业经营的正常开展,并且陈某在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开始筹措资金,并一次性将执行款、诉讼费、执行费共计六十余万元汇入法院指定帐户。

    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是濮阳县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亮点频现”的基础。目前,濮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加强与土管、房管、车管、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日常执行协作,共同商讨反规避执行工作意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不断完善协助执行网络建设。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