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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主审全部拒执公诉案为“秋季飓风”活动助势增力

  发布时间:2017-11-30 10:56:55


    2017年11月29日,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邰某某拒不执行判决一案,因邰某某到案后履行了7.9万元赔偿款,当庭判处其拘役四个月。这是该院院长今年主审的第6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

    为了扎实开展“秋季飓风”攻坚执行活动,该院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院长主审全部拒执公诉案。自今年11月起,今后凡是移送公安侦查、检察公诉到法院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均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院长当审判“老赖”“专业户”,极大的促进了打击拒执罪的深入开展。

    二是公、检、法、司四长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分析研判拒执案件的动态趋势。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快速侦查,移送公安机关的拒执案件,当日立案率96%,一月内侦查完毕率83%;检察机关3日内决定是否逮捕,5日内起诉到法院;判处缓刑需要社区矫正的案件,司法行政机关3日内完成判前调查、当日接收、判后矫正受理。

    三是强化移送拒执案件的质量。凡是造成执行工作无法开展、执行案件无法执行而构成拒执罪,又需要公安机关侦查的,坚决移送,并做好配合侦查工作。在案件质量上,既不“人为拔高”,也不放任犯罪,该判则判,当罚则罚,宽严相济,确保稳、准、狠的打击此类犯罪。今年以来,共判处被告人22人,其中判处实刑4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四是统一拒执公诉案件裁判尺度,争取良好的办案效果。根据被告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履行义务情况、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让拒执者受到应有的惩戒,让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将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执行、关注执行、执行执行。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拒执案件160件,其中自诉案件139件,公诉案件22件。11月以来及以后所有拒执公诉案件均由院长主审。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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