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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感悟少年心 爱心呵护助成长

  发布时间:2017-12-26 10:28:04


    近日,范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少年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郭某醉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过程中撞到牛某驾驶的重型卸货车尾部,造成郭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濮阳病理司法所鉴定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6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鉴定,郭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办案法官了解到郭某初二辍学在家,后在家务农,性格相对比较内向,不善言辞,法律意识淡薄,经耐心开导和讲理释法,郭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他人的危害,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好好反省自身问题,以后不做错事,不走歧途。

    本院认为,郭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郭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系未成年人,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发生事故后主动与他人和解,依法从轻处罚,判决生效后,办案法官和人大代表、妇联工作人员多次回访,开展未成年法治教育,认真倾听他们的困惑和需求,针对疑惑耐心解释,进行专业的心理咨询,让在成长的未成年人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温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真正让法律的柔性充满在他们以后的人生路途中保驾护航,共同陪伴他们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宋洁    

文章出处: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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