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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项要求”贯彻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2-08 15:19:39


    2月5日上午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濮阳县法院立即行动,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最高院景汉朝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抓好“两会”期间法院宣传工作、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建立组织,加大措施,明确责任,提高网络舆情引导能力,为双节和“两会”营造和谐舆论氛围。

        党组书记、院长赵建刚同志在电视电话会后,召集与会同志就如何贯彻和做好全院司法宣传工作发表了讲话,对濮阳县法院宣传工作提出“四项要求”即:一是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健全濮阳县法院关于舆情引导、处理机制,确保形成党组领导、职能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网络工作队伍健全的领导保障机制。二是要求提高干警舆情风险意识。通过加强干警廉政监督、作风建设大力提高干警舆情风险意识。三是要求提高濮阳县法院网评员队伍的素质。继续加大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网上舆情的搜集、分析、研判、监测能力。四是要求提高宣传重点意识。紧紧围绕能动司法、阳光司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重点谋划、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服务大局。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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