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帮助!”12月26日,清丰法院马庄桥法庭审判员张慧的手机上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原来是入伍军人高某的姐姐如愿领到了经济补偿金和子女抚养费99500元,特意给负责此事的审判员张慧发来信息致谢。
高某的姐姐高某某经媒人介绍与朱某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因夫妻分居4年,高某某与朱某感情破裂,朱某于2013年3月28日、2016年11月2日、2017年10月9日三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高某某离婚。2017年12月19日,经清丰法院马庄桥法庭审判人员张慧主持调解,两人最终达成离婚协议,目前高某某已收到朱某的补偿金和抚养费共计99500元。
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是清丰县人民法院历年来的工作重心,维护军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国防安全的客观需要,清丰法院不仅将涉军维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紧贴部队官兵维权需要,积极履职尽能,为军人军属开通绿色通道,争取军人军属涉法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更主动延伸服务,扩大范围,不断探索创新,对于涉军人近亲属案件也纳入涉军案件同等处理对待,既让官兵安心服役,又让军人亲属舒心生活,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国防和军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