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行政庭到梨园乡审理原告梁某某诉濮阳县公安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不服一案。
原告梁某某于2009年4月12日、2009年4月23日、2009年8月27日三次非法上访,反映自己的不合理诉求,严重扰乱了正常秩序,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了训诫,但原告非但不听,还继续非正常上访,濮阳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原告不服,起诉到法院。濮阳县法院行政庭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开展巡回审判,到案发当地巡回审判。在庭审中原告梁某某及其家属虽有过激表现,但在审判长的劝说和调解下得以缓和,现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