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河南省商丘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大刚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大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57万元、美元5.7万元、欧元3.9万元、港币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安排下属违规为他人办理国家明令禁止入户的挂车手续471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许大刚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