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攻坚

主动还钱 回家过年

  发布时间:2018-02-11 21:07:07


    2月11日,华龙区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陈某某及保证人杨某某被拘传后,迫于法律的威严,最终将欠款偿还。

    据了解,申请人石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张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华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配合,拖延执行。后经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陈某某的朋友杨某某自愿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并作出在三个月内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保证。但保证期限过后,被执行人陈某某和保证人杨某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也未到法院说明情况。

    在近期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的新春专项执行活动中,华龙区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某及其担保人杨某某拘传到院,执行人员郑重告知二人,如果再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看到法院来真的,为不想在拘留所内过春节,二人急忙让家人将全部执行款交付至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郭泽田    

文章出处:华龙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