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03-08 09:44:36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自2010年5月份以来,连续8年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侵犯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进行坚决、严厉地打击和惩处,同时延伸司法职能,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该工作的开展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好评,受到上级法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连续多年获得“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各类案件共计5712件,其中涉及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母亲对子女监护权、侵犯妇女劳动权益、儿童抚养权等案件1917件,审结1901件,结案率为99.17%,圆满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濮阳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对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工作的部署。全市法院专门成立了家事法庭、巡回法庭、家事合议庭、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特别是近期,以“司法体制改革” 为契机,选派了8名审判经验和人生阅历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精英法官充实到家事、少年、妇女儿童维权三个合议庭,并按照“1+1+1”的工作模式配齐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增大了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硬件建设,专门设立固定的婚姻家庭和解室,如南乐县法院的家事审判,一些先进做法和经验受到上级关注、媒体报道。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规则,不断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如:市中院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微信群,不定期推送相关法律知识,共同提高业务水平,也方便了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社会化;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法院牵头、各方参与化解家事纠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从立案、判决到执行,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机制;积极探索新型开庭模式,方便当事人诉讼。网上开庭审判便于当事人参加,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权益。如:华龙区人民法院曾运用科技手段利用网上QQ进行开庭,成功审结了一起被告远在意大利的离婚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妇女儿童优先原则,加强对妇女儿童弱势一方的诉讼指导和释明;濮阳两级法院通过公开开庭、现场开庭、巡回办案、法制讲座、“千名法官进校园”、“万名法官回访当事人” 及“儿童开放日”等各种形式和活动,走村入户、就案说法、送法上门、宣传法制,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做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为此,濮阳市法院将立足本职,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使我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展示成果、总结经验,起到示范、指引、带动作用,新闻发布会公布7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刑事案例3个、民事案例3个、执行案例1个。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