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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16 10:07:55




    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3月15日上午,清丰县法院组织4名法官到亿洲城市生活广场开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

    我院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制宣传咨询点,由法官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在消费过程中遭遇质量问题、商家的霸王条款和受骗上当等问题,为群众介绍各类消费陷阱及预防措施,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页。据统计,当天我院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余人次。

    通过开展“3.15”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消费过程中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了群众依法理性消费,让群众懂得了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康     

文章出处:清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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