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认真落实市中院党组在全市法院开展“岗位大练兵”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水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在市交通局六楼会议室举办行政司法与执法大讲堂,邀请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宋炉安前来授课。市中院党组成员、行政赔偿团队负责人郭邑主持本次大讲堂。市中院特邀安阳市、鹤壁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分管院领导及部分干警参加。全市各市直行政机关主管领导及法制科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管领导及法治机构负责人、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全体干警、全市法院立案庭、审监庭、行政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学习。
宋炉安庭长上午以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实务为主题,下午以行政执法合法性基本要求为主题,立足行政审判角度,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趋势、行政执法中的问题、行政执法的建议三方面展开授课,对行政执法合法性的执法主体、执法职权、适用法律、执法程序、执法事实与证据五个方面提出基本要求。他对行政执法提出建议:一是转变行政观念,注重通过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二是重新认识和履行法定职责;三是推动解决社会矛盾方式转变,建设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四是打造诚信政府,推动诚信建设;五是注意区分政策和法律,树立贯彻程序正当的原则,做公开透明的政府。
授课结束后,市中院党组成员郭邑强调指出,这次授课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及政府行政执法实务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在促进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思想转变上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和政府执法人员从中获益良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