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为落实濮阳中院“岗位大练兵”活动部署,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石红财诈骗一案,并组织了庭审观摩活动。庭审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中院及各县区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三十余人参加了庭审观摩,刑一庭、法官学院在庭审后召开座谈会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总结点评。
庭审前,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了非法证据排除、回避等庭审程序事项,归纳出争议焦点问题,形成庭前会议报告,并在庭审调查时进行宣读,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庭审效率。
庭审中,法庭引导控辩双方就争议焦点问题进行重点证据展示和综合质证,安排证人出庭作证,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发表意见的权利。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进展有序。
庭审后,现场观摩人员对庭审活动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庭审准备充分、组织有力、流程规范,对规范刑事庭审活动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